通知公告

新2会员新2登陆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公告

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,根据《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工作方案》和《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公告》精神,结合学校用人需求,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生1名,聚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追赶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引进计划

思想政治教育(030505)1人。

二、引进对象及范围

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。

三、引进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高度的责任感和团队精神。

(二)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条件。

(三)身心健康,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。

(四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(五)要求硕、本专业一致或相近,且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。

(六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引进。

1.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、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;

2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在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;
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4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、被开除公职的;

5.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;

6.已在定西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(含“三支一扶”、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、服务期内的“各类订单定向生”、委托培养生);

7.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,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;

8.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

四、引进程序

(一)报名

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

1.报名时间。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18:00。

2.报名方式。报名人员填写《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),明确报考岗位,连同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、其他所需材料制成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学校联系人邮箱(1950145736@qq.com)。邮件标题备注为“人才引进+姓名+联系电话”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,由本人负责。

3.报名资料。应届生:《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)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(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)、在校成绩单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教师职业资格证书、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。

往届生:《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报名表》(附件)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教师职业资格证书、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。

(二)资格审核

学校负责资格初审,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,资格审核结果由学校反馈本人。资格审核不合格者,取消面试考核资格。审核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。

(三)考核

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报名人数限制,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引进岗位的比例超过1:1的,采取结构化面试、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量化考核,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下一环节人选。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引进。

(四)考察。由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,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专业能力、在校(单位、社区)表现、户籍地公安机关政审等情况进行考察,调阅审查个人档案,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。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、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资格。

(五)体检

通过考核人员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。初检不合格的,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申请复检1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体检的,视为自愿放弃。

(六)公示聘用

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,由市委编办、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。引进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,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引进后服务期不少于5年(含试用期)。2023年应届毕业生,待取得毕业证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,不能如期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等证件的,取消引进资格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,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,一经查实,取消资格。

2.应聘人员报名后,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,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,责任由自己承担。

3.学校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,将确保信息、过程、结果公开,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4.现场报名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及时了解掌握所在地和定西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,合理安排行程。

5.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中共定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附件:定西市引进“高精尖”人才报名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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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8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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